附件下载: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实践相关表格
各学院: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保证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现对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专业实践的时间和方式
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于第三学期(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进入专业实践阶段,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安排专业实践。
二、专业实践的要求和考核
1.所有2013级全日制研究生在进入专业实践前,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专业实践计划,填写《天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附件1,表格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交所在学院存档。赴校外实践的研究生还应了解校外实践安全须知,同时填报《天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申报表》(附件1)。
2.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应定期认真做好专业实践记录,填写《天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附件2)。实践结束后,经相关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后交所在学院存档。
3.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通过后,取得培养方案中的必修环节学分;不参加专业实践或考核未通过者,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三、专业实践的管理
1.学院和研究生导师应高度重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加强组织和实施,成立专业实践工作指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实践环节的落实。
2.学院和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实践全过程的管理、跟踪和考核,掌握研究生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避免实践流于形式,保障专业实践质量。
3.学院应进一步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完善和落实已有基地建设,积极拓展新的实践基地,为实践环节的落实提供更多优质平台。
4.学院应及时做好专业实践计划、实践报告等材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请学院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天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5.研究生院将对学院专业实践工作进行抽查和调研。
附:
1、《天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及校外实践申报表》
2、《天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
3、《天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